同样和我一样不做的几个同事,根本没有这些扣款,另外几个同事还是在合同期内不做的,也没有什么违约金什么的,为什么我到期不做了,反而这么麻烦,还要被扣钱象我这样的情况,我是不是受害者,我可不可以和原单位去
更新时间:2008-03-15 20:10:25
问题描述:
本人,性别女,83年1月生,湖州人。2005年12月19日进入浙江大东吴集团绿化有限公司上班,正式劳动合同是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到2007年12月31日为止,合同期二年。现在合同期已满,我与2008年2月25日提出书面辞职报告,表示不愿意再续签劳动合同,并已经办好交接手续,有书面的和浙江大东吴集团绿化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可是原单位帮我把养老金交到08年1月份,我上班上到1月底才离开公司的,现在他们欠我一个月的工资,还拒付,以各种理由说我还欠公司钱,他们所说的欠款根本就没有书面的合同存在,只是口头上说要扣我就扣我,还列了一张扣钱清单给我,上面所扣款项让我不能接受,至今我还没有拿到1月份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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