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关键是我在08年1月8日丢失了一张财务做帐用的单据,公司扬言要反诉我,那是一张支付给邢景仙个人装修费6000元的白条子,出纳已经付款,没有经过领导签字,出纳先支付后传给我做帐,后来领导来了要把所有
更新时间:2008-03-12 00:26:04
问题描述:
您好,陆律师,我是公司的会计,于08年1月29日因病请病假7天(08年1月30日至2月5日),公司人事部经理已经批准,春节公司休假至2月13日, 我于2月14日上班时,公司领导口头通知我已经被公司辞退,且人事部拒绝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说因为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在离职清算时少计算我2月份工资,2月份社保也不给我缴纳,现在我已经向市劳动仲裁委提交了申诉书,要求公司:1.因不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我双倍工资13500元整。2.支付我代通知金1500元。3.支付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9000元整。4.支付07年6-9月份社保金1127.76元整,08年2月份社保金301.17元整。 5.支付08年2月份少发工资433.15元整。6.支付全部诉讼费。7.支付双倍赔偿金3000元整。8.支付08年3-5月份失业金。我有公司07年 6月至9月的工资表复印件证明我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医院的住院证明全休3周的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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