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能最大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谁先提出离婚对离婚有影响吗,现孩子才10个月大,他何时能提出离婚呢?我应该何时提出离婚对我会更有利呢?我现在月工资才1000元左右,离婚后,我是否一定要负担抚养
更新时间:2008-03-07 21:59:37
问题描述:
我和男方于06年10月登记结婚,并有10个月大的孩子,分居后一直由他托人抚养。离婚时,房产证能否再写上孩子的名字呢?孩子能否分得房产或者其他财产呢?07年10月吵架后就开始分居,吵架中我用刀误砍了他头部,后听说他头缝了二三针,他可能还报过警,这是否会在离婚时认定我有过错呢?从而影响我离婚财产的分割。婚前,即04年男方以总价15万元,首付5万元的房款,按揭购置了109平方米的套间。
1、婚后经过了装修,房价增值了10万元,我能否分割到这增值部分,又能分得多少?婚姻存续期间的按揭款,我是否能分得一半?
2、婚后以我的信用卡购得家用电器15000元,现在家电发票在我手上,结婚时,我单方面的人情款收了1万元,这些费用和收入在离婚时能否向他索回,又能要回多少钱?
3、在离婚时,我没有住房,他有3室1厅的套间。我能否得到困难补助,又能得到怎样的补助呢?
急盼律师为我解答,在此非常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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