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岗前是工程师,我不同意做保洁,单位说是我有岗不上算辞职,我还想要按待岗算(快转制了),维持现状可以吗?如果不可以的话,我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我现在不上班,算不算我违约?仲裁诉讼时效是按口头提出算,
更新时间:2008-03-03 12:41:08
问题描述:
我2008年2月1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岗位为待岗(下岗在家)工资为大连最低工资的70%,2月29日单位提出让我上班,岗位保洁、门卫等,工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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