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帮助!您回答中提到,如果朋友事先知情(不能转租)我就不用赔偿他经营损失了,对吧?我想再问一下:1.如果厂方追究我的责任的话,我是否还需要向厂方进行赔偿?2.当初我向朋
更新时间:2008-03-03 08:58:57
问题描述:
转租经营问题:
06年我承租了一所属于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家属幼儿园(租期为五年),07年转租给我的一个朋友(厂方规定不
能转租)。现在厂方想要收回,但厂方说如果我和朋友签定合伙协议并于08年02月29号以前上交厂方就不收回了!因此朋友想让我和他签定一份假的合伙协议,并另外出具一份证明,证明这份合伙协议是假的!我不想这么做(我和朋友签定的原协议是转租协议,期限是四年)!现在合伙协议还未上交,且朋友已向我交了08年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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