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判定和他们要的一样,(他们私下找到了法庭的厅长)我该怎么办,我认为他们要得不合理,他们要四个人均分财产(公婆,我,和儿子),如果你是法院,你该怎么判.我想知道,依照法律判定,我能得到多少,我的
更新时间:2008-02-29 20:51:03
问题描述:
我该怎么办
我丈夫于2008年1月因车祸身亡,肇事者赔偿16万,丧事花了2万,在剩下的14万中,公婆要2万(赔偿时公婆共计17900元)我给但要公婆不在住我的院子,住在他另外两个儿子的家中,或者是公婆还住在我的院子里,他们的钱我不给他们,我和他的另外两个儿子一起赡养两个老人,但是公婆不同意,非要把钱给他们,并且还住在这个院子里,直到去世,我不同意,他们把我告上法庭,要他们的钱和他们的精神赔偿还有我儿子的抚养费共计6万元,(我有一个儿子12岁,上小学)
我想不通,我们的院子是我丈夫自己盖的,在我没有结婚前他们就已经把家分了,公婆和我们生活在一个院子里,不在一起做饭(我们各自立火),结婚后我们在地里盖了简单的房子出来了,现在出事情了,我们娘俩个想回家,但是在一个院子里不方便,(公婆的生病了,我把钱给他们我怎么办?我还要供儿子上学.我一个农村妇女又没有太多的能力)我该怎么办? 盼 有空回 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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