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卖方属于违约了吗?
更新时间:2008-07-08 23:31:10
问题描述:
我(买方)与唐女士、罗先生在2007.08.10签署购买二手房协议,房产为广东东莞常平万科城物业交定金1万,第二天到律师事务所做了买卖见证。当时他们房屋在银行按揭还欠7万,于是我在2007.10.09垫付7万作为首期款去赎楼,都按协议的时间进行,协议上卖方承诺在2007.12.30前办出房产证,但是直到2008.04月底才拿到证(与开发商有关),现在他们要求我过去办理按揭过户。这种情况他们那边属于违约吗?如果现在我提出不买了付出的钱可以拿回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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