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例是我舅家的真实案例,如需要真实姓名请告知.现在一直在找村镇的相关部门,但还没有解决.而且感觉不知拖到什么时候.此路不行,还有路可走吗?非常希望得到您的指点,谢谢!
更新时间:2008-02-27 23:22:02
问题描述:
一、事由梁某,男,六固屯人,一家七口,分得水田10.56亩,坡地1.4亩,自留山约50亩(同村人能证明)。1985年携家外出谋生,自家田地和自留山无人打理,就好心暂给同村村民梁某(韦某的母亲)耕种,只有口头协议,不收租费,只要求对方负责交公粮,何时要回租用的土地都可以。由于长期在外谋生,对屯里情况知之甚少,所以自家的土地证一直没有办理。现在落叶归根,回家生活,想向对方(梁某已故,土地由其子韦某经营)要回自己土地,准备自己耕种。可是对方(韦某)现在却不承认租地此事,多次找他商量无果,现在甚至找各种借口不愿露面。据同村人说,其间对方(韦某)利用职务之便(曾任村长),已将给他耕种的土地划到自己名下,且以他名义办理土地证.同时,在没有告知本人情况下,自行将本人原有土地与别人调换,开挖鱼塘,现在鱼塘已承包给别人。大部分水田已改变原来使用性质,仅剩2亩多水田和1.4亩坡地保持原样.现在仅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讨回自己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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