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想咨询下李律师,这样的告知书,本身是否具有合法性!?实在是有霸王条款之嫌,签订提前装修告知书时,小区还在建设中,水电煤,有线电视都没有完善,也无物业入驻,〈面积实测报告〉也没有下来,更不用说绿化,
更新时间:2008-02-27 13:20:29
问题描述:
咨询您一个房屋买卖的问题,如有可能准备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大致情况如下:
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开发商于06年6月30前办理大产证,但实际上他们在07年9月才将大产证办妥。开发商以我们签订
‘提前装修〈告知书〉’为由不予承担违约责任!
提前装修‘告知书’上有一条大致意思:签订‘告知书’后,原预售合同的交房时间和条件的约定自动完成,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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