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赠与了,现在还需要办理公证吗?法律上认可吗?
更新时间:2008-02-23 22:07:3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2000年我和母亲共同购买了房子在徐汇区,2008年母亲和我商定已将房子卖了,我母亲的份额全赠与了我让我在浦东新区赠买了房子,已买了房子,房产证上没写我母亲的名字,我母亲有84岁了,她愿意与我共同在一起由我照顾她,她口述让我给她打印了一张赠与书,她在上面签了名字并写了日期,盖了手印,我们想公证一下,到浦东新区公证处咨询,回答说不需要公证,因为赠与已完成了.谭律师您说这样能行吗?(我母亲共有五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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