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1.我老公算不算主犯?2.主犯和从犯定罪会相差多少?3.如果主犯外逃,可不可以立案?4.逃跑会不会加重罪行,脏款上缴会不会减轻罪行?5.如果此次偷盗材料价值超过30万的话,他们
更新时间:2008-02-24 14:34:26
问题描述:
08年2月18号,我老公及他的另外十一名同事合伙将厂内的材料拉出去卖了,2月25号时被带到派出所问话,26号在转往看守所时,我老公两次逃跑均未成功.后来他被送去看守所后由我去派出所取回他的钱包,然后拿卡取出3万块脏款上缴公安.后来听厂里的人说有一名主犯及一名从犯外逃,厂里被盗材料价值160万.我老公可能参与搬运货物,送货给买主,以及去银行提款.其他人有看守的,也有什么事都没做,只是保密的.共十二个人,大家分脏不匀,有的只分到了5千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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