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合伙办酒店为名,要我们入伙,结果我们出资成他的个人经营,亏损是大家的,赚钱是他的,我能不能退回集资款.
更新时间:2008-02-22 14:29:09
问题描述:
2007年5月,一个人要求我合伙开酒店,每股45万元,我们签定合伙合同后,酒店于11月开张,但他一直以个人名义在经营,我没有任何股东所有的权利,也不制定章程,所有的营业收入都在他的帐户,不公开财务.而且酒店的装修也不听取合伙人建议独断专行,结果大大超出了预算.还把合伙企业注册成他的个人独资企业.一直以他的个人名义在经营.并私自处理合伙财产,将一部份个人开支也列入酒店开支,而我们没有任何可以规范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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