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想继续问一下,装修费大约12万为婚后发生,家电4万也为婚后发生,女方要房子,要还给男方多少钱呢?房子现增值部分也要还男方么,贷款部分呢?
更新时间:2008-02-14 15:50:16
问题描述:
女方看中一套房子,2006.4月男女双方买房时为单身,各持20万,共付40万首付款,男方写了借条给女方家长,说为借款20万,期房合同签订一个月后领结婚证,男方贷款,20万公积金,21万商贷,总为81万,之后,2007.4领房产证,产证上为男女两人名字,男方支付了相关税费,约2万。装修费和家电约为16万左右。共同生活两月后,男方提出离婚. 如果女方想要房子,要采取什么方式,机会有多大,又要还男方多少钱?这装修费和家电是否要算在里面,其中哪些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是徐培国律师的解答
你好,这张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就是共同财产,装修费算在房子里面了,家电在婚后买的就是共同的,婚前买的谁买归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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