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通过个人报案,等法院判决的这种方式,与,个人委托律师诉讼,在讨回个人经济赔偿方面会有什么差别?我不解的还有,比如这一个案子,众多受害者,有一部分通过公安局报案,有一部分人通过律师所A,有一部分
更新时间:2008-02-03 17:08:25
问题描述:
购买四川某公司内部人员转让的原始股,法制报道已经确定是非法并属于诈骗行为。06年已经个人身份在所在地派出所报案,并已备案。直到07年底新政策重新定义后,法院接受并已经立案了。通过各路媒体报到,有专门的律师承接原始股的案件,并有的用户已经委托律师去打这个官司了。听说这个原始股的案件听说是个标志性的案件,除了个方面都跟谨慎外,其处理结果也很有可能会作为样板波及众多类似原始股买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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