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工资和押金问题
更新时间:2008-06-23 22:36:16
问题描述:
我于2007年进入济南维维天山雪销售公司工作,因为工作每天会接触到现金,所以当时我向公司交了3000元押金。现在我需要辞职,公司也批准了我的辞职,但是我当时交的押金公司却说要一个月后再退给我,另外就是该公司的工资一般都是推迟一个月结,即我最近一个月的工资公司也说要下个月再结给我。
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既然他已经批准我的辞职,他是否应该在我辞职时把所有的钱(包括工资和押金)全部支付给我?另外当时交押金时,公司并没有合同或协议之类的东西。只给了我收据。如果我和公司协商解决不成,我应该采取什么途径解决,以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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