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时效性
更新时间:2008-06-24 23:38:29
问题描述:
本人与公司于2006年12月签订一年的合同,至今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公司未再续签合同。
请问如果本人申请仲裁的话,可以索要本人自2006年12月至今的加班工资,出差补贴,年终奖么?
还是只能追回 2007年6月至今的相关补偿?
如果本人申诉书上写裁决被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自2006年12月至今的加班工资,出差补贴,年终奖,会被仲裁委员一票驳回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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