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我的做法是否合法?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开发商要求延期交房违约金吗?我应当什么时候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通过法院判决违约金。我还能要其他的项目吗,还要准备好什么材料?你们的律师费用怎么算?这是我的电话
更新时间:2008-01-24 09:45:53
问题描述:
我在江宁区**号买的商品房。房屋有质量问题。多处空鼓,裂缝,玻璃门窗变形,管道有渗水。本因于1月1号拿房,我请的是验房公司验的。有上述问题没有收房,并在1月5号把验房公司的验房单交到华汇售楼处,要求签收。华汇方已签收并答应整改。整改后通知。此后没有消息。我在1月15号好象用ems给华汇开发商发了催缴房屋的函。1月17号通知去收房。我自己验房,还是存在上述问题,拒绝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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