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2:账目里边那些属于可以认同的账目,没有发票的收据是否可以作为依据?3:他是大股东按协议可以不经过我们的同意投资别的项目,如果亏损责任怎么划定,损失是否由我们一起承担
更新时间:2008-01-22 13:08:53
问题描述:
我们一共4个人 合伙做生意 ! 大股东 占51% 以诊所作价6万元算股份我们余下3人各占16.33%的股份,每人各出 2万元算股份 ! 现在 大股东 把持了账目 对我们选称亏损 需要我们补他垫付的 一部分款项?一共除去我们的本金 还一共欠 大股东 3万块! 我们想撤回资金!大股东不愿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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