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我该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08-06-19 17:32:25
问题描述:
本人与2007年9月28日进入本地的一家家具城工作,担任实物会计和售后工作,在2007年12月31日签定劳动合同,因为刚出社会不久,合同上面只说明三险一金算在所有的工资里,公司并不购买,并且在实际工作中节假日没有休息,而且节假日和平时加班没有加班费用,更加别提几倍的工资,一个月只休息两天,而且公司要求收取500元押金,没有给押金条,由于本人极力反对,公司暂时没有收取押金.到了2008年6月4日,因个人原因,要求辞职,跟公司老板和人事主管都已经申请,老板在口头上也答应了,与6月15日做了移交手续,有接交人和财务主管的签字,到了最后要老板签字发放工资的时候,老板要求等到我从外地回来有空在过来结算工资,本人要求给个明确时间,但老板拒绝并且还说了侮辱人的话.,因为之前有很多员工离职都没有拿到工资,现在还有一个告在劳动局,仍然没有处理好,所以本人把自己工作的电脑资料锁起来,要求老板发放工资后,就给密码,现在老板找到人到我家里,恐吓要找律师或者找社会上的小混混.
请问:1)在不发放工资的前提下,我这样做是否合法?
2)在这种情况下,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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