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目前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他有权卖掉房子吗?房子是婚后买的。2、如果我离婚后找到固定工作,有了稳定收入,孩子能改判给我吗?3、我一直在家照看孩子没有出去工作,能要求对方做一定的补偿吗?
更新时间:2008-01-23 14:13:55
问题描述:
丈夫突然提出离婚,我四年前因为两地分居有了孩子,应他的要求辞去在地方上的机关公务员的工作来了北京(不过现在他不承认是他竭力要我辞职的),在北京贷款买了一套房子,贷款28万,现在每个月还贷款2000,目前他在一家外企收入比较高,一个月9000左右(税后),但是因为两年半前他一直自己做,不但没有赚钱,现在还欠债四万未还完。目前新到外企半年,现在孩子三岁半,因为他经常出差,所以我一直一个人在家带孩子,我中间也要求要出去找工作,但他都以没有人带孩子不放心为由拒绝。我承担所有的家务事。这两年多来他脾气变得暴躁,动手打过我四五次,但是我没有留任何证据,现在他突然提出离婚,态度坚决,还提出条件:1、孩子抚养权归他,2、房子卖掉,扣除房贷一人一半,要求我给孩子分一部分。如果我不同意离婚就去法院起诉我离婚,因为事发突然我有很多问题想请专家帮忙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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