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合同期间此公司更换过企业名称,而合同上的公司名称还是未改动的企业名,这种情况下的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我想采取法律进行追讨资金,应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08-01-18 23:46:2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于2007年5月1日与某公司签订了短期投资合作协议合同,对此公司进行了一万元的投资合作,到期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合同中表示此公司在期满后需向我支付回报并同时返还所有投资金额。但此公司到目前为止只支付了部分的回报,却迟迟不把所有投资金额全数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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