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在2007年10月之前我并不认识,但出于保护我女友的人生安全,我必须出面阻止他的有些行为,也至使他能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到我的资料,现此男子扬言对我也进行报复,我不想以恶报恶,那么对我女友及她家里人没
更新时间:2008-01-16 10:55:43
问题描述:
2006年11月经朋友介绍我认识了现在的女友,但因其前男友的纠缠,至使我们曾经分手.其前男友为了报复,多次在我女友下班途中对其进行侵害,此男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将我女友的有关联系方式及资料(如QQ\\\\\\\\手机号码\\\\\\\\照片等资料)公布于网络上至使我女友长期受到陌生人干扰,因此男子知道我俩的联系方式,又熟知我们的生活圈,不管是变换住所亦或是其他受任可以方式他都能在一段时间内找到我们,并长期打骚扰电话,发信息予以威胁,此事曾一度闹到当地公安部门,但公安部门只是对他进行劝说,必无办法阻止他的这种行为,此人行事阴险,行踪诡秘,报复心理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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