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资深法律专家,可否告诉我,我有必要这么坚持吗?最后有胜利的可能吗?
更新时间:2008-01-13 20:21:46
问题描述:
我们的家属楼有开发商来拆迁开发,因为我是离婚了的,我就想要两套住房,我和前妻每人一套,但是开发商不愿意!没有办法协商!
只是现在还大多数住户都没有签订协议,所以事情也悬在那里。但是,如果到时候都签协议了,就是我没有签协议的话,我担心开发商会按照现在的房屋拆迁条例申请强制执行,那我该怎么办?
其实走法律上我到不怕,我的观点是:我们这种拆迁完全属于协议拆迁,不属于(国家)征用拆迁,丝毫不涉及到所谓公共利益,我和开发商完全是一种平等协商的民事关系,我要不要签协议,怎么样签协议,什么时候签协议完全是我个人的事,是任何行政权力和法律都无权干预的!开发商也还找不到有哪条法律条文规定我一定要必须给你签订协议。所以原则上打官司我并不怕,但是事情可能往往不是我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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