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以定到9级残吗?他要求这样的赔偿合理吗?如果定到10级的话,我该赔偿他多少啊?我不赔偿他不出院怎么办啊?事情紧急请尽快回复。谢谢!
更新时间:2008-01-06 03:57:16
问题描述:
干活时我拿手动电锯 不小心割到了他的左手食指,导致粉碎性骨折,现住院,已封口,长合。医药费全是我拿的,已经花了1万元了,不出院,再找我要2.5万元,并却招人给我出了一张单据,明细如下;1:医药费(我拿的)2:误工费:700元x4个月=2800元 3:营养费:15元x60天=900元 4:护理费:1000元x2个月=2000元 5:伙食费:15元x60天=900元 6:残疾费:4090x20年x20%=16360元 7:父母赡养费:3067x90年x20%=36804元 8:交通费:500元 9:精神抚慰金:未添 。
此数据按9级残计算 总计:60264元
病人左手食指中间关节短了5毫米左右,中间关节不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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