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两位新聘员工来我部门工作,餐毕后约10分钟时间我乘坐出租摩托车回家,我认为是工伤
更新时间:2008-01-06 20:17:14
问题描述:
我是公司职员,因有两位新聘员工来我部门工作,课内组织部门全职员于9月1日晚在下班后于同安某地方聚会共餐,以欢迎两位新人。餐毕后约10分钟时间我乘坐出租摩托车回家,不幸摩托与小汽车相碰以致我左腿骨骨折。
我认为是工伤,因为该聚会是为了欢迎新人而组织的 活动,可以说是因公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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