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之时由于某些原因,男方未给女方一分钱,按照习俗,男方应该给女方彩礼钱也没有给,现在男方出轨,而且又提出离婚,女方应该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更新时间:2008-01-03 23:23:11
问题描述:
2007年4月领了结婚证,但是没有举行仪式,可是2007年11月由于男方出轨开始吵闹,而且男方现在一直说没有感觉并提出离婚。女方无奈,闹了这么久,考虑自己才24周岁,如果不离婚以后日子肯定没法过,所以现在也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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