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男婴送去尸检,结果快出来了,好像是羊水引起的吸入性肺炎及肺不张,但生产过程中及男婴护理过程中并未看到医院有清理羊水,病历上也没有写。另外我老婆应该是不能顺生,目前这部份还在鉴定。想请教吕律给看一下
更新时间:2008-01-03 13:09:22
问题描述:
男婴与11月28日22点55分出生,哭声响亮,即转入家属看护并遵照医生之建议侧身抱着,于11月29日03时多(即男婴出生5小时后)男婴哭声有些吃力,家属随即请护士来看情况,护士看过情况后认为没有什么异常状况并告知家人,可以转入儿科去请专家看看,于时男婴家属抱着男婴送去儿科,当时主治医生时医生看后说:“可能是抢入羊水、缺氧,属新生儿窒息及吸入性肺炎,并告知无大障,要输氧打针他们会急时护理,即送入儿科监护室,大约20分钟后时医生有找男婴父亲并开一病危通知单,但开通知单的时候,医生讲会观察处理并无大障。并告知第二天两点来看男婴即可。第二天(11月29日)10点左右病人家属看男婴,医生告知要打防疫针,同时交付10块钱给医生给男婴换尿布(因男婴有过大便),随后也进行了验血,下午14点男婴家属拿到验血报告找医生了解情况,懂医生告知一切正常与此同时家人要求医生看护男婴状况,医生进去病房看过告知男婴家属,男婴情况有好转。让家人回去等待。
男婴家属与11月29号21点左右接到一位女医生的电话告知男婴病情恶化并开药打针,男婴家属拿药后医生给打针,但当时男婴脸色己发青,呼吸不顺,血压较低,22点多医生从男婴胃中抽出一中型针管羊水,呼吸及血压较有好转,但医生测其心跳发现有3级杂音(之前正常),并于11时左右因抢救无效男婴伤亡。
以上过程病者家属疑医生用药及护理不当,玩忽职守是造成小孩伤亡的直接原因
1、 病者家属疑男婴在儿科监护室近24个小时,伤亡前医生告知情况好转未能及时发现病因
2、 病者家属疑男婴在监护室近24小时换三个医生看护,态度分别不一样,玩忽职守,如医院不能及时处理之问题,应提前告知病人家属做转院处理。
3、 病者家属疑男婴抢入羊水未及时清理干净,造成呼吸不顺,新生婴儿出生后心脏自然避合常时间未处理呼吸问题造成心脏再次打开进入杂物
4、 病者家属疑男婴因羊水未能及时清理干净呼吸困难并造成大脑缺氧或有脑出血现象。
5、 病者家属疑医务人员没有从业资格证书不具备监护资格。
病者家属曾因此事要求医院给解释事故原因,儿科董医生告知属吸入性肺炎为正常现象医院没有责任,但病者家属找另外一位女医生(最后一位抢求男婴的医生)解释为疑先天性心脏医院说法不一致(此病者家属己有录音记录)
病者家属12月4号复印儿科病历发现其病历记录与当时不符,上面记录为男婴送至儿科时己有脸色发青症状,与事实不符,并且有拍照记录接待男婴之交接班记录(并没有记录脸色不好)此现象疑医务人员擅自修改病历。
以上陈述并附相关文件:
1、 男婴母亲之怀孕期间检查记录
2、 深圳宝安人民医院之检查报告(含四维彩超、医院检查为高危产妇报告等)
3、 11月9日之宁陵县妇幼保健院B超
以上共( )页
4、 录音记录及拍照记录因档案传送之关系暂未提供
因男婴伤亡事件对病者家属身体及心灵都造成较大的打击、伤心欲绝,同时毁灭了病者家属很多希望
以上肯请法医能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科学、严谨、公平的鉴定,必要时男婴家属需要将男婴标本带回深圳DNA后再次鉴定,直至求出伤亡原因。
如男婴伤亡属于医疗事故,病者家属会依照国家法侓以<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第五十条要求医院向病人家属负责
另外:请求法医鉴定男婴母亲是否能够顺产,医院后来告知属临界值,但之前并未告知。
敬礼
陈述人: 宋**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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