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不该给那么多钱给厂里?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8-01-17 20:24:57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是2003年毕业本科生,2003年8月与
西安煤矿机械厂签劳动
合同10年.第一年是实习期,实习完再分到各部门工作.实习期间工资800元,在实习期间我觉得像混日子,学不到东西,于是在2003年12月3日,以请一个星期事假的理由来到广东找到一份工作.在2004年2月初我给西安煤矿机械厂打电话说我不在那里干了,已经到广东了.管人事的告诉我已经把我开除了.到2007年元月,我想提走我在西安煤矿机械厂的户口和档案,对方要我交6000的
违约金.我2007年12月29日再次打电话给西安煤矿机械厂说我要提我的户口档案,对方说要6000违约金和4年的档案管理费960.共计6960元,并说我去了可以再商量价钱.要说明的一点是2007年12月25日该厂(通过法院)已经宣布政策性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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