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证和土地证分别登记在不同的名下,拆迁时应如何补偿?2、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男方父母的共同财产?3、离婚已经15年,是否可以起诉分割那套登记为妻子名字的
更新时间:2007-12-27 18:44:23
问题描述:
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
土地证是男方父亲的名字,男方父亲在1970年和75年建造了房子(正房和偏房),但是没办理房产证,夫妻二人于1982年结婚,男方父母及夫妻二人共同居住在此房内。1989年补办房产证时,由妻子去办理的,所以房产证上写了自己的名字,但土地证仍然是男方父亲的名字。1992年儿子、儿媳因感情不和,在法院调解下离婚,但是调解协议中未对房产进行分割,后儿媳搬走,男方及父母人居住于此。如今该房面临拆迁。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