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甲方的我,在乙方没有完成核定的16副作品而离开时我应该退还当时所压230元的材料费吗?个别人到劳动部门投诉我,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08-01-12 14:47:45
问题描述:
用工合同
掐丝粘贴水晶画艺术效果浑厚,图案精致清晰,豪华典雅,文明于世,产品采用金丝,釉料,色彩丰富,具有极强的立体效果,画面经特殊处理可搽出,持久不退色之特点 .
美雅手工坊经长期研制,开发出具有时代感,品位高雅,深受消费者喜爱的水晶画,产品纯手工制作,质地精良,用料考究,给人更直观的动态艺术效果,是一种集装饰,艺术欣赏,收藏于一体的工艺品,更是礼尚往来,馈赠亲友的高雅礼品.
为了满足 人们对美的追求,同时为了 下岗工人,在校学生以及闲暇时间的各类人士提供一个良好的就业机会,美雅手工坊将一部分产品对外加工 .
为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 公证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培训粘贴水晶画的制做流程.
2:乙方经过培训后需按照甲方的工艺流程要求进行制做
3:乙方的合格产品手工费由甲方以现金的方式按副发放给乙方,不得拖欠或无故克扣乙方合格产品的手工费.
4: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图案样本,不得私自改动图案及颜色.
5:乙方在签定用工协议时,一次性交纳230元材料损耗押金,做满16 副合格产品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230 元.
6:工资记件制,时间不限,多劳多得,乙方因某种原因终止放弃者,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7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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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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