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们公司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了一份协议,就是要员工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中途不让辞职,没有服务到一年就要承担违约金2000元.这样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7-12-18 21:12:41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工厂的生产主管,已经在公司服务2年了,现在2008年新的劳动法下来后,公司给我们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并要签订附加协议.就是有关违约金的问题.签了3年的合同服务不到一年要承担违约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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