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不要商品房,可以要求政府重划地吗?2.我们不要商品房及宅基地,可否要求货币补偿?3.以半价购买商品房合理吗?4.政府一味拒绝,我们该怎么办,若上诉,胜诉的可能性大吗
更新时间:2007-12-21 18:29:1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常熟市支塘镇城镇居民户口,1986年,因鎮政府修建菜市场而拆迁,政府重划宅基地400平米,可以自己造房,由于当时经济条件有限,只能造平房,当事主办人以政府统一规划,需建统一楼房为由,将地另划他人,且未给我们任何货币补偿,至今我们一家一直住在30多平米的廉租房内,现儿女都以长大,有能力造房,故向政府申请重划宅基地,但政府拒绝重划,只愿意给我们一套90平米的商品房,让我们以现有房价的一半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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