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怎样才能得到最大的补偿,尤其是在房子上的补偿,现在房产证上就我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是我提出的,现在上海房子升值了很大,这房子卖了,我需要再去买,我的钱相当于贬值了,而他相当于利
更新时间:2007-12-13 13:50:40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请问您我怎样才能在离婚中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得到最大的补偿,我和男友一起在上海买了房子,我们共同付的款,首付时他付的多,我付的少,但买房时是我一个人满上海的跑去买房,一个人装修了三个月,他都不管,他在外地,但在上海附近,去年我们结婚了,但由于双方父母的原因,和长期不在一起没有感情了,我们从去年到现在一直在考虑离婚,结婚后,他曾因为家中小事而半年失踪,我在他失踪的这半年中,去他单位找了他三次,两次都没有见到他,现在我们准备离婚,我想要房子,把他以前付的钱给他,但现在房子升值了,他要我以现在的市场价给他,但我没有那么多的钱,房子现在只能卖掉,个人拿走自己的钱以及升值的部分,目前房子还在卖中,还没有卖掉。
和他刚结婚后,他就玩起了失踪,我们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我们在大学就谈恋爱,到现在十年了,我2001年到上海,等了他7年,到现在他也没有来上海,还玩失踪,毁了我7年的青春,把我现在变成一个结过婚的,却没有过结过婚的人过的正常生活,结婚一年半了,我就见过他三四次,毁掉了我十年的青春,让我一个人去买房,一个人去装修,现在还让我一个人去卖房,他就来拿钱,还要一分不少,拿走他升值的部分,离婚是我提出的,一定要离,否则,我宁愿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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