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要求是否可以得到满足?原来写的拿房三个月后交房的协议是否已过2年时效?这方面有没有什么具体规定?且这个协议是我们与厂里内部协议是否有效?如果协议有效,我现在不执行,又会怎样?是否要给予一定的赔
更新时间:2007-12-11 11:35:3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原先我们有一小间公有住房,有公房租赁证在03年购买了集资房在买集资房的时候,厂里要求我们作为无房户购买,当时我们并不同意,但厂里坚持并做了开发商的工作,最后我妻子写了一个协议被迫写的同意在拿集资房后3个月交还原房给厂里后,我们按无房户买了集资房公房租赁证上是我的名字04年拿了集资房后厂里一直没有跟我们要房,也没有办理任何交房手续.公有住房租赁证仍然在我们这现在原来房子要拆迁,厂里现在不同意按正常拆迁规定给我们补偿我们的意见是我们按照购买集资房规定补交有房户的差价,厂里按规定给我们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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