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方案一解决,是否算是真正的解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是否规定解约必须要用人单位开具解约函?我们学校要求不论何种情况都必须要有解约函,学校的要求是否合法合理?在此再次表示深深得感谢!
更新时间:2007-11-29 19:57:10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是一名即将毕业得大学生,我于11月1日曾于一家苏州的用人单位签署过就业协议书,现在想和那家单位解约,而那家单位提出两种解决方法:
1.同意退还我先前邮寄过去的一切资料(包括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原件, 成绩单原件,个人简历),但不开具解约函。不用交付违约金。
2.同意退还我先前邮寄过去的一切资料(包括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原件, 成绩单原件,个人简历),开具解约函,但必须交付违约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