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的这项要求是否合法?虽然合同上写了以实测面积为准,但是印象中政府曾经出台相关规定,实测面积超出预售面积3%以上部分由开发商自己承担。2.开发商此举是否涉嫌在签合同时故意隐
更新时间:2007-12-04 10:41:46
问题描述:
我们2007年3月份在无锡某写字楼买了一套办公用房,当时预售面积是218个平方,并且开发商在合同上注明了到时以实测面积为准,多退少补。最近开发商突然通知实测面积已经出来了,达到255个平方,要我们补缴多出的37个平方的房款。实测面积比预售面积多出将近17%!!
我们发现开发商实际在2007年2月中旬就拿到了整幢大楼中每户的实测面积,但是3月下旬跟我们签商品房买卖协议时并没有提及此事,并且仍然根据预售面积跟我们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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