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我不知道如何是好.还有向我这种情况如果法院开庭审理的话我能胜诉吗?另外,被害人的女儿和弟弟,可以做为证人吗?我的爱人可以作为证人吗?望律师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更新时间:2007-11-21 18:06:25
问题描述:
2006年8月10日因孩子补习问题与补习班老师发生口角,老师的母亲不知道怎么摔到了,就说是我推的,可我根本就没有碰她,当时在场的证人有对方的母亲和弟弟还有我的爱人.事发当天,对方从公安医院拍了一张X光片,诊断横突骨折,并在后面打了个问号.因对方曾说过自己以前摔过骨折.公安医院于2006年8月19日复查了第0600482号的CT片子:L3左侧横突骨折.这张CT片没有写明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拍的.而且CT片子的收据是2006年8月24日.所以我怀疑这里面有问题.现在我被检察院公诉到法院,我交了1000元的鉴定费,要求对被害人进行重新鉴定,可是对方说8月19日的CT片丢失了,无法鉴定.现在法院想给我们两家调节一下,问我是否同意,我没有作出明确答复.我的案子是2007年8月16日送到法院的,至今为止法院也没出面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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