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是找人事局还是应该找劳动局或是原单位责任人?
更新时间:2007-11-18 15:54:26
问题描述:
我今年55岁,当知青后曾在我县装卸运输公司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火车货物装卸10年零6个月(档案对此没记录),后在该单位油库做油料员工作8年(档案有记录),98年单位改制成恒达运输公司,因无钱入股只好买断自己交纳养老保险。今年2007年10月我申请提前退休时,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在审核中以档案中无记录为由退回了我的申请,理由是劳保局无法认定我可提前退休,原来曾和我一起上班的同事都已退休,况且我能找到证人和当时的单位责任人。但劳保局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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