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应该交纳培养费?北海市邮政局是没权利扣留我的档案和社保的,但他们一直扣留下去的话,我该怎样才能将我的档案和社保等材料取出?
更新时间:2007-11-19 08:28:10
问题描述:
我已于2007年6月从北海市邮政局辞职,广西区邮政局已下文件,批准我辞职.现本人在深圳找到新单位,欲回去将档案\\\\\\\\社保等转到深圳时,北海市邮政局却提出我要交纳完以前的培训费用后,才能将档案等转出.我在2003年和区邮政局签订了在职研究生培养协议,区邮政局出了8000元的培养费,我本以为在辞职过程中他们会提出,但他们没提赔偿的问题,同意了我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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