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因为有诉讼时效限制,可以获赔两年,有人说可以提三年的赔偿,两年诉讼时效是指交房以后开始计两年。我至今没交房,我也没有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那么一般可以获赔多少时间的违约金呢?哪种说法更准确呢?
更新时间:2007-11-20 22:15:55
问题描述:
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在2004年10月28日交房,直到今日未办交房手续,开发商也一直未发出书面上的交房通知,是否可追究逾期交房责任? 合同条款约定,逾期30日后,有权解除合同并获已付款1%赔偿,也可以继续履行,自规定交房日的第二天起直到实际交房日按已付款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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