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的工资没有发放,是否按劳动法的规定需进行赔偿?(未事先通知补尝一个月,二按工作年限进行一年按一个月进行补尝)劳动保险未交,公司只是每个人每个月交4元的医疗保险,公司交16元,每个月的收
更新时间:2007-11-30 13:05:11
问题描述:
我想咨询一下,我与单位签订的是第三方合同,合同期为三年,(2006年4月-2009年4月3日),由于公司机构调整,于今年10月份与我中止劳动合同,目前只发放了9月份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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