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要求工资高一些?医疗费是否应补偿?现在是否应得到工伤伤残经济赔偿?1996年10月1日以后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现工伤没有认定的,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工伤认定时效问题的答复》的
更新时间:2007-11-12 10:27:05
问题描述:
02年在单位出的工伤事故,当时单位没有申报,工资照常发,医疗费是个人拿的(到最后才知道)。 恢复后我又回到原来的岗位,05年因旧伤复发就离开原来的岗位。 现在的岗位工资是车间最低底,比我原来的工资低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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