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状况快递公司应不应该做全额赔偿(有证据证明投递物品真实的价值)敬请答复,谢谢!
更新时间:2007-11-08 17:48:2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请问快递公司丢失投递人物品(该物品未保价)是否需要做全额赔偿.(快递公司与投递人所在公司签署有协议:未保价物品丢失赔偿邮费3倍,且好象<邮电法>有这样的规定,但该物品为投递人私人物品非以公司名义投寄,快递单上未注明"未保价物品丢失赔偿条款",投递人自己不知道有这样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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