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上一单位的工龄能否连续计算?现在能否重新核定退休工资?
更新时间:2007-10-31 17:18:50
问题描述:
我母亲1968年至1982年在肥东手工管理局下属的肥东塑料化工厂上班,1983年来到丈夫所在的合肥水泥厂做家属工,88年厂里给家属工办理了转正手续,2000年水泥厂停产倒闭,2004年年满50岁退休.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我母亲从肥东手工管理局开来曾是其单位正式职工的证明,水泥厂的经办人说上一单位的关系断了,不能计算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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