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属不属于打人事件?2.我应该怎样追讨我和男朋友受伤的医药费?3.派出所应该怎样处理这件事件才对?4.派出所没有扣留打人者这种做法对吗?5.为了预防小女孩无缘无故被那个女人带走,我
更新时间:2007-10-26 11:23:06
问题描述:
在19号那天傍晚,我接到爸爸打来电话,讲在学校没有接到小孙女(这个小女孩是我哥哥和一个女人未婚生的,在小女孩2岁多的时候,这个女人就一句话都不留走了,留下小女孩在我家,因我哥哥工作忙,早出晚归,这个小女孩一直都是由爷爷和奶奶照顾。)特别担心,发生这样的事情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是生小女孩的这个女人在小女孩还没有放学就把小女孩接走,不告诉我家里人一声,给我家带来很多很多的麻烦。小女孩的爷爷和奶奶也为这事吓哭了好几回,还大病过好几回。19号那天,我接到我爸爸没有接到小孙女的事后,我就到小女孩以前告诉过她经常被带到的那个地方(江门市江华路一间棋牌馆)去找小女孩。去到那,有很多人在那打麻将,小女孩一个人坐在一张桌子旁,我就走过去跟小女孩说‘家里人担心她,带她回家吃饭,刚好那天是重阳节’小女孩就答应跟我回去,还在和小女孩一起收拾书包过程中,突然生小女孩的那个人女人和她现在的老公就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打伤了我和我男朋友。后来我们打110电话报了警。但派出所一直拖到现在还未处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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