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起诉株洲裕美科技有限公司要求返还拖欠的18天工资.
更新时间:2007-10-19 16:43:26
问题描述:
我在株洲裕美科技有限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没签合同,因待遇问题于2007年9月18号辞职,公司拒绝发放拖欠的18天工资,答应于2007年10月18号发放,辞职后于2007年10月11号在另外一家同行业公司工作,在2007年10月18号,去拿工资时,前公司以我在同行其他公司为理由,拒绝发放拖欠的18天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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