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应该怎么处理此事,想跟房东协商,但他不理我们,我想通过法律的途径。请给我一个解决的方案。谢谢
更新时间:2007-10-17 09:17:56
问题描述:
是关于房屋租赁的事项,现在房东不肯退我们押金剩余部分,还说我们违约在先。合同是2006-7-5签定,2007-7-5到期,后面我们又住了两个月,但是没有再签合同,只是之前合同里有注明,如果甲方无异议,合同继续有效-即合同的延期。然后我们在2007-9-2进行了房屋的交接,他也进行了房屋的检查,并签署了一份凭证,里面注明2007-10-9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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