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目前还没有解除夫妻关系,他是否单方面一定能够通过我和他的婚姻关系调动成功,如果不考虑其他如接收单位及原单位情况?有没有可能在他工作调动中需要我提供证据资料等的情况,我可以因此让他还我
更新时间:2007-10-03 20:10:46
问题描述:
我是2007年3月份再婚的。婚前知道男方没有固定工作,没有房子,但是觉得他真心待我和女儿,就结婚了。婚后,我工作繁忙,他每天除了自己上网,看下载的各类电视连续剧电影之类的东西外,不求上进,而且,家务活都不知道帮助打理。沟通几次也没有结果,反而埋怨我求全责备,没有责任感等等。只好决定离婚。但是,我借给他共计6.8万元用,这是我积攒多年的所有积蓄,帮助他从东北往青岛调转工作。因为,我是青岛户口,高工,他可以利用这个关系调动到青岛市工作。面临离婚,我要独自抚养女儿,想让他还我的钱。但是,我知道他一定不肯。而且,他要求工作调动成功后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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