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们事先以为报了110就没什么事了,后才了解110只是出警。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报公安局报案才算数,请问现在报案迟不迟。还有我们会坐牢不,会赔他的医药费。还有他的行为是不是犯罪,能不能反告他。
更新时间:2007-10-01 02:11:22
问题描述:
晚上10点左右,一伙人打烂打开我家的门。当时我家就我和我父母,对方4个人。后我们全家空手与他们搏斗,后他们中的一人颅内出血法医定为轻伤。事发时我们就报了110,因为我们事先以为报了警就没什么事了,也不知道他受了伤,就没有理这件事。对方有背景,现在公安局刑事立案,对方提起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对方有背景当时可能没报警,因为他又喊了很多社会上混的人来,有证人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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