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黎律师我能拿回我6月份的工资和相关福利吗?
更新时间:2007-10-07 14:14:30
问题描述:
本人因怀有第二胎原单位要我自已辞职,并在发现我怀孕前单位已拖欠4-5份工资没有发,单位表示要我办好辞职后才发4-5月份工资,我于6月22以个人原因提交辞职申请书,辞职手续在6月29日完成,6月份我仍在单位上班直到最后一个工作日.在7月份我只拿到4和5份的工资,但6月份工资单位以我怀孕超生为由不给发放.但实际上我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在6月底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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